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1/2020-0000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水县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沁政发〔2020〕19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2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文件
沁政发〔2020〕19号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沁水县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沁水县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方案(2020—2021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水县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
实施方案(2020—2021年)
为提升人口素质,更好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适应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新要求,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技能人才,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晋市政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才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指示,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总体思路,围绕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战略部署,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激励和带动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等城乡各类劳动者,走出一条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建设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要领跑山西、跻身全国一流的总要求,2020年我县完成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370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劳动者411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231人;2021年完成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756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劳动者5268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792人。实现技能劳动者占全县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设4个“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劳务品牌。每年开展就业重点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500人次以上,就业重点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3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和企业用工需求摸底
开展全县16周岁至60周岁劳动力分类(即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大学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劳动力等四类)分段(先试点后推广、先重点后一般)建档立卡行动,确保2020年10月底实现全县劳动力“一人一卡”,实现个人培训、取证、就业、增收信息、就业服务等全覆盖。充分利用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实名制信息系统,分析研判县内外用工企业需求,同时对全县各类企业用工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精准对接劳动者的培训就业意愿,为制定技能培训政策提供依据,为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实现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夯实基础。
劳动力建档立卡经费按每个劳动力4元的标准,由财政部门根据财力状况予以安排。(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二)构建终身技能培训及等级评价体系
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构建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体系。打破部门、行业壁垒,统筹全县职业培训规划,建立全社会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以及工程技术类职称相互衔接、贯通,结果相互认可制度,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有利于劳动者在全劳动周期内技能水平由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企业或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免费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五种证书中的任意一种,以下简称“证书”),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150元、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每人300元、高级工每人600元、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初次取证每人300元给予企业或机构取证补贴。
对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的,分别按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给予职工个人补贴。
鼓励500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机构,凡是新建职工培训机构的企业按培训规模给予5—20万元(可同时培训100—200人的奖补5万元,每增加50人将奖补资金增加2万元,最高不超20万)的一次性建设奖补资金。2021年底前符合建立职工培训机构的企业中,要有50%以上的企业拥有自己的职工培训机构。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通过“一企联一校,一校结多企”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培训效果,促进劳动者技能不断升级和高质量就业,持续提高取证率和就业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体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行业协会)
(三)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认定工作
根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精神,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突破户籍、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按要求完成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院校技能等级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改革。2021年底前,不分所有制性质,凡是职工达到30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都要按照有关规定成立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自主开展技能认定工作。职工不足300人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由县人社部门择优推荐有资质的社会评价组织对其职工开展评价工作。一是2020年底前要有60%的上述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1年底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建立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二是2020年底前县职业中学要按规定完成对本校毕业生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三是2020年底前要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社会评价组织,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是要根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等工作需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保证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得到及时认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卫体局、文旅局、应急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行业协会)
(四)组织重点产业技能就业人员取证升级培训
以“提升技能、鼓励取证”为目的,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辅助作用,采取“新型学徒制”、“以工代训”、“项目制”、“工学一体化”、“互联网+”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对一、二、三产技术岗位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做到技能人员应培尽培,应认尽认(技能等级认定),取得相应的技能证书。到2021年底使技能劳动者持证人数占到所有从业人员的30%,其中高技能人才占到技能劳动者的30%。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工资增长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企业技术工人工资待遇。支持企业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符合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每人每年4000—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体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相关行业协会、企业、院校)
(五)实施重点就业群体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以“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为目的,通过“订单式”“菜单式”“项目制”“互联网+”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根据我县重点产业用工需求、以及省内外就业市场变化情况,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对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即: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转业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每年4500人次,两年9000人次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并颁发培训合格证,其中取得技能证的人员要达到60%以上,就业率不低于30%。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其中:普惠制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天补贴150元,原则上最高每人补贴不超过1000元;以就业为目的的订单式、菜单式、项目一就业率达到80%的重点群体培训,可根据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补贴额度最高每人不超过4000元,同时对贫困劳动力、贫困“监测户”学员,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局、卫体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及各行业协会)
(六)积极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包括“土专家”“田秀才”“劳动模范”等)工作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费和人员等支持。2021年底前,全县各类企业要围绕行业重点和行业特色至少要建成4—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市级的基础上,力争建成省级及国家级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成功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支持(市级每个10万元、省级每个20万元、国家级每个30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体局)
(七)着力打造沁水劳务品牌
围绕省内外用工需求,结合沁水实际,开展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医护服务、餐饮、旅游服务以及新型职业等劳务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太行山”系列劳务品牌,2021年底前至少创建2个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文旅局、卫体局)
(八)开展技能人才竞赛活动
按照“以赛促培、以赛促训”的宗旨,每年组织一次或不定期举办专项技能竞赛,引导带动各类劳动者不断提高技能水平;鼓励各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统筹做好参加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及山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拔组织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总工会、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沁水县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实施方案(2020—2021年)》是全县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社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社部门要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措施,细化责任,重在落实,把握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
(二)加大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渠道的技能人才投入机制。从2020年起县财政要按每年的创建目标计划,依照有关规定,在省级补助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足额补足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创建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当年如有缺口,转入下年度列入预算给予解决。
(三)实行目标考核。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强化目标考核,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政府要将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单位绩效评估、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务求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从机构选择、学员报名、需求分析、培训编班、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培训实施、考核颁证、就业服务、补贴申领等各环节全过程进行远程实时监督、管理和服务,形成闭环系统。加强对组织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检查评估,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创建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总结。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广大劳动者熟悉了解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大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和典型事迹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人才、培养人才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2020—2021年沁水县技能劳动者取证升级指导性
任务分解表
2.2020年—2021年沁水县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
训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0-2021年沁水县技能劳动者取证升级
序号 |
任务
部门单位 |
新增技能劳动者 |
|||
2020年 |
2021年 |
||||
|
高技能人才 |
|
高技能人才 |
||
1 |
人社局 |
867 |
1353 |
1000 |
1684 |
2 |
教育局 |
82 |
|
111 |
|
3 |
工信局 |
300 |
100 |
406 |
111 |
4 |
住建局 |
150 |
45 |
210 |
63 |
5 |
交通局 |
140 |
53 |
210 |
63 |
6 |
农业农村局 |
640 |
160 |
720 |
160 |
7 |
畜牧局 |
100 |
50 |
120 |
60 |
8 |
蚕桑局 |
50 |
20 |
50 |
20 |
9 |
蔬菜办 |
30 |
10 |
30 |
10 |
10 |
林业局 |
100 |
50 |
150 |
70 |
11 |
农经局 |
50 |
20 |
60 |
20 |
12 |
文旅局 |
130 |
50 |
210 |
55 |
13 |
卫体局 |
250 |
50 |
500 |
100 |
14 |
应急局 |
600 |
85 |
700 |
130 |
15 |
邮政局 |
37 |
11 |
61 |
18 |
16 |
县能源局 |
300 |
80 |
400 |
128 |
17 |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
84 |
54 |
100 |
60 |
19 |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
30 |
10 |
30 |
10 |
20 |
县妇联 |
170 |
30 |
200 |
30 |
|
合计 |
4110 |
2231 |
5268 |
2792 |
附件2
2020年-2021年沁水县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分解表
项目 乡(镇) |
适龄劳动力 人口数 |
2020年 |
2021年 |
备注 |
|||||
|
其中贫困劳动力 |
|
其中贫困劳动力 |
||||||
人数 |
任务数 |
人数 |
任务数 |
||||||
1 |
龙港镇 |
35166 |
1229 |
750 |
59 |
1229 |
750 |
59 |
|
2 |
端氏镇 |
15773 |
551 |
234 |
18 |
551 |
234 |
18 |
|
3 |
嘉峰镇 |
15421 |
539 |
21 |
2 |
539 |
21 |
2 |
|
4 |
郑村镇 |
9471 |
331 |
8 |
1 |
331 |
8 |
1 |
|
5 |
郑庄镇 |
10435 |
365 |
217 |
17 |
365 |
217 |
17 |
|
6 |
柿庄镇 |
7052 |
246 |
348 |
27 |
246 |
348 |
27 |
|
7 |
十里乡 |
6049 |
211 |
156 |
12 |
211 |
156 |
12 |
|
8 |
固县乡 |
4532 |
158 |
537 |
42 |
158 |
537 |
42 |
|
9 |
胡底乡 |
6069 |
212 |
92 |
7 |
212 |
92 |
7 |
|
10 |
中村镇 |
9119 |
319 |
43 |
3 |
319 |
43 |
3 |
|
11 |
土沃乡 |
4372 |
153 |
809 |
63 |
153 |
809 |
63 |
|
— 13 — 12 |
樊村河乡 |
1270 |
44 |
200 |
16 |
44 |
200 |
16 |
|
13 |
苏庄乡 |
1396 |
49 |
30 |
2 |
49 |
30 |
2 |
|
14 |
张村乡 |
2661 |
93 |
380 |
30 |
93 |
380 |
30 |
|
|
合计 |
128786 |
4500 |
3825 |
300 |
4500 |
3825 |
300 |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