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01/2020-000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港镇、郑庄镇村改居和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发文字号: 沁政发〔2020〕2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9日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港镇、郑庄镇村改居和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11-09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沁水县人民政府文件


沁政发〔2020〕21号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港镇、郑庄镇村改居和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龙港镇、郑庄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龙港镇、郑庄镇行政村合并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小岭村村委会建制新设立居委会,按城市社区进行管理。

二、同意东郎村并入孔必村,新村名为孔必村,村委会设在孔必村。

合并后郑庄镇下辖20个村民委员会,分别为:郑庄村、河头村、庙坡村、王峪村、吕村村、庙沟村、玉沟村、石室村、杨家河村、郎壁村、孔必村、南大村、湾则村、龙湾村、洺水村、西大村、东大村、张峰村、中乡村、王必村。

三、同意将原赵山村与原辛家河村合并后成立的东华村更名为辛家河村。

龙港镇、郑庄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特此批复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