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1/2020-0001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港镇、郑庄镇村改居和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沁政发〔2020〕2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09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文件
沁政发〔2020〕21号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港镇、郑庄镇村改居和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龙港镇、郑庄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龙港镇、郑庄镇行政村合并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小岭村村委会建制新设立居委会,按城市社区进行管理。
二、同意东郎村并入孔必村,新村名为孔必村,村委会设在孔必村。
合并后郑庄镇下辖20个村民委员会,分别为:郑庄村、河头村、庙坡村、王峪村、吕村村、庙沟村、玉沟村、石室村、杨家河村、郎壁村、孔必村、南大村、湾则村、龙湾村、洺水村、西大村、东大村、张峰村、中乡村、王必村。
三、同意将原赵山村与原辛家河村合并后成立的东华村更名为辛家河村。
龙港镇、郑庄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特此批复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