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1/2024-00052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沁政函〔2024〕1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5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4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调整2024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拟调整的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计划,2024年度调整计划新增征收储备土地43宗,面积79.2988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宗,面积6.2877公顷;住宅用地8宗,面积17.095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宗,面积1.0979公顷;商服用地9宗,面积7.513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7宗,面积47.3034公顷。计划调整后共计59宗,面积115.3405公顷。
计划批复后,你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调整后土地征收储备供地有关工作。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批复 沁政函〔2024〕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