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01/2024-0010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部分县政府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发〔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部分县政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27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失效废止部分县政府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我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78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决定对部分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废止或宣布失效,不再作为执行依据。

    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沁水县实施政策性补贴促进种植结构调整的扶持办法(暂行)》(沁政办发〔2022〕44号)

    二、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

    1.《沁水县促进电商企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沁政办发〔2016〕104号)

    2.《沁水县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沁政发〔2020〕2号)

    三、宣布废止的政策性文件

    1.《沁水县选商引资激励政策》(沁政发〔2018〕33号)

    2.《沁水县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沁政办发〔2019〕80号)

    3.《沁水县选商引资激励政策实施细则》(沁政办发〔2020〕37号)

    4.《沁水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沁政办发〔2020〕23号)

    5.《沁水县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沁政办发〔2022〕16号)

    6.《沁水县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十条措施》和《沁水县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沁政办发〔2020〕26号)

    7.《沁水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试行)》  (沁政函〔2021〕33号)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部分县政府文件的通知  沁政发〔2024〕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