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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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01/2025-000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水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水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30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沁水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沁水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水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不断优化供应结构,为全方位推动沁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规划引导,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落实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要求,严格管控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推动实现国土空间的总量控制、存量优化和流量增效。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构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城市基础建设和产业用地新格局。

    (二)坚持民生优先,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结合我县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优先安排交通、教育和供水等民生工程,大力支持新能源和物流仓储产业,适度安排商业用地。按照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要求,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坚持突出重点,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开发区发展,引导资源要素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集聚,扶持符合国家、省、市用地政策的重点产业项目落地,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低效用地,适当提高容积率标准,鼓励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引导地上地下空间深度开发利用,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供应和优质产业空间供给。

    (四)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可持续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坚持集约发展。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守牢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41.466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全县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1.1276公顷,占2.7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174公顷,占4.62%;商业用地1.8946公顷,占4.57%;工矿用地19.1679公顷,占46.23%;仓储用地3.3481公顷,占8.07%;交通运输用地13.6028公顷,占32.81%;公用设施用地0.4082公顷,占0.98%。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引导支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合理规划增量土地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明确各项建设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严禁超规模供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保障产业土地供应。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推动土地要素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三)强化土地供应和管理制度落实,保障宏观政策落地。稳定住宅用地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合理编制年度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公开出让住宅用地按照相关规定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支持工业、微小企业等产业发展的政策,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积极介入,高效服务。对于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宗地,按照用途分类及时出具宗地规划指标,确保供地过程规范有序。对年度民生工程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合理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土地处置效率。

    (二)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按照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引进“有实力、讲诚信、高水平”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县自然资源、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将好地交给好企业、好项目开发,确保我县优质土地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管。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跟踪,对建设项目用地实施严格的动态监管,杜绝“未供先用”违法用地行为,加大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1.沁水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沁水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3.沁水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水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沁政发〔2025〕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