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1/2025-0002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沁政函〔2025〕1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30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调整2025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拟定的2025年度土地征收储备计划,2025年度新增征收储备土地5宗,面积2.4151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宗,面积2.3164公顷;商业服务业1宗,面积0.0987公顷。存量征收储备土地11宗,面积3.1261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宗,面积1.1618公顷;商业服务业3宗,面积1.9643公顷。
计划批复后,你局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调整后土地征收储备供地有关工作。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批复 沁政函〔2025〕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