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1/2026-0001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土沃乡上沃泉村等12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沁政函〔2026〕2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土沃乡上沃泉村等12个村村庄规划的
批 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土沃乡后马元村、交口村、南阳村、台亭村、土沃村、杏则村、下沃泉村、中沃泉村、上沃泉村、西文兴村、下格碑村、塘坪村12个村庄规划的报批请示已收悉,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各乡(镇)、县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土沃乡上沃泉村等12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沁政函〔202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