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02/2024-000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成文日期:
标      题: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沁水县项目建设“1155” 推进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办函〔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沁水县项目建设“1155” 推进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4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沁水县项目建设“1155”

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是第一支撑”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抓好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作为实现经济“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关键抓手,建立项目建设“1155”推进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在抓项目工作上,精力再集中、目标再明确、重点再聚焦、措施再具体,推动全县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支撑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一个调度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发挥项目攻坚指挥部指挥中心功能,对项目“备案审批、手续办理、要素配置、开工建设、实施进度、堵点难点、竣工投产”等关键环节、核心节点闭环管理和常态化调度,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

    “1”:一张重点项目清单。建立包括年度投资计划亿元以上、省市级重点工程、县级政府投资和重点推进的重点项目清单。定投资目标、定进度目标、定包联领导、定责任主体,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引领示范作用。

    “5”:五个工作专班

    招商引资专班。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中原城市群等区域,围绕“1+5”现代产业体系,积极谋划、招引、推进项目,下沉项目一线,调度推进、通报督促,推动招引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前期手续专班。全面梳理2024年111个计划开工项目和23个前期项目审批事项,逐项明确办理层级、措施、时限、责任领导和承办人,形成审批事项清单,抓细抓实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推进督导专班。聚焦全县重点项目,采取查看现场、座谈交流、留影存档等形式,开展机制、目标、程序、投资、进度、入统、服务、施工、环境、问题“十大督导”,发现问题,疏解堵点。(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用地保障专班。建立项目用地需求和问题清单。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服务项目用地组件报批,缩短上报时间。适时召开项目用地专题会,协调加快用地手续办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入库纳统专班。逐月摸排具备入库条件项目,形成入库纳统项目清单。组织力量深入项目一线,做好入库纳统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上报佐证资料并及时审核,确保项目应统尽统、能统尽统、颗粒归仓。(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5”:五大专项行动

    实施“项目储备”专项行动。聚焦项目谋划储备目标要求,全县谋划项目总投资达到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4倍,项目数量达到新建项目数量的1.5倍,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谋划项目总投资和数量达到同等规模;储备项目总投资要占到全县2024年谋划项目总投资的35%以上。(谋划项目:指正在策划或规划的项目,还未开展前期工作,2024年新建和续建项目不属于谋划项目。储备项目:已经开展前期工作并取得至少一项前期手续,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

    实施“四级调度”专项行动。县项目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常态调度,适时调度“五大工作专班”运行情况,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提交副县长协调解决。分管副县长精准调度,精准调度分管领域项目,职责范围内难以协调的问题,及时提交县政府有关会议研究解决。常务副县长专题调度,专题调度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项目调度清单及事项,重点调度投资完成、项目开工入统和需协调解决问题的重大项目。县长顶格调度,重点调度项目投资“赛马”比拼情况,开展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话,研究需县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实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灵活运用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基金招商、飞地招商、大赛招商等“七种模式”,开展精准招商对接。副县长每季度外出招商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对接项目不少于3个;县投资促进中心每月外出不少于2次,平均每月对接项目不少于5个。

    实施“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要坚持一切为了项目,推动要素跟着项目走,促进资源向项目集中。审批方面,聚焦省时、省钱,深化项目极简审批改革,分类编制流程图、开辟绿色快车道,进一步推动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用地方面,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建立县级计划指标调节库,优先保障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已签约拟落地及拟签约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资金方面,统筹用好政府投资、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做好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申报争取工作;加强项目融资对接,适时召开政银企对接会议,积极争取各类金融机构支持。

    实施“督考一体”专项行动。县政府办公室对县长、副县长调度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县项目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项目进展、开复工及入统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推进、督导落实。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考核体系,对项目推进工作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强化执行落实,对照“1155”工作内容,列出各自的项目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标准、进度安排,逐项细化量化,逐项推进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作为实施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区域、本部门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落实专班制度,安排专人跟踪推进。各服务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深入指导,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助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媒介,宣传报道项目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重大项目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懈怠、未完成既定目标的予以通报曝光。通过晾晒比拼、揭短亮丑,形成抓项目促投资的浓厚氛围。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沁水县项目建设“1155” 推进机制的通知 沁政办函〔2024〕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