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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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02/2024-000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成文日期:
标      题: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办发〔2024〕2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14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水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沁水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水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城市防汛调度会议精神,指导和规范我县城市防汛工作,提升城市内涝防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大县城功能定位,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城市防汛的防范处置,持续提升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防汛安全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沁水县因强降雨引发城市内涝、市政基础设施出现隐患、险情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以及城市内涝的防范应对。

    三、组织领导

    (一)城市防汛工作专班及职责

    成立沁水县城市防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专班组长由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担任,负责统一指挥城市防汛工作;各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防汛保障等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附后(附件1)。

    专班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城市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负责具体指挥城市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防汛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综合研判,组织、指导、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5.负责组织、指挥、调度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调配防汛抢险救援应急物资;6.负责组织全县汛情对外发布;7.负责组建防汛抢险救灾专家队伍,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8.承办上级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市防汛工作专班办公室及职责

    城市防汛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

    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汛期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2.负责组织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负责组织防汛会商,收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工情、险情,提出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建议,为专班决策提供服务;完成专班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市防汛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

    城市防汛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防汛职责参照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沁政办发〔2022〕53号)拟定。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按照专班要求和部门申请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县委网信办:加强重大洪涝灾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协助做好会商研判、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以及破坏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水旱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属地政府组织群众从危险区域安全撤离或转移。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指导城市防汛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领导组织重大城市内涝灾害处置工作;协调衔接驻沁武警部队、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及多种应急资源参加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发布,组织指导遭受城市内涝灾害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做好城市防汛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针对每个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并合理安排汛期施工进度;指导小区物业落实防汛应急措施,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适时组织城市道路雨水收水井及排水管网的疏挖工作,加强城区积水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排水设施正常使用;负责查处破坏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及时向防汛工作专班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县水务局:负责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汛期加强对水工程管理单位指导,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负责对县城外影响防汛排涝的出水口、河道进行疏挖清障,指导河道及调蓄设施的权属单位雨前降坝,保证河道排水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负责雨水情况监测预报、洪水测报等工作并及时发布信息,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县域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交通的正常运行;督促指导公路管理部门设置公路易积水地带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指导涉水公路、桥涵等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安全度汛监管工作;协调公路建设部门清除施工时形成的河道障碍;协调组织运力征用;协调防汛人员、抢险物资、设备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县发改局:指导城市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灾害应急资金;负责落实专班或县应急局下达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受灾群众生活用粮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调出;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负责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做好隐患排查及处置。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城市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县工信局:负责监督检查下属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在抢险救灾紧急状态下所需重要短缺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对异常波动进行预测预警,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商业场所,特别是地下商业场所做好防汛应急准备。

    县卫体局:负责统一调配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开展城市内涝区域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承担卫生防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工作;及时对学校发出汛情预警信息,负责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县民政局:做好城市内涝灾害的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民政服务机构的汛期防范。

    县文旅局:做好城市旅游景区防汛应对工作;根据汛情和防汛工作专班指令,做好城市旅游景区开放与关闭工作;发生险情时,组织、指导、监督旅游景区人员撤离和疏散,参与旅游景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城市防汛用电指标的调配供应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县水务局:负责所管理的各类河道水系湖泊、综合性公园、广场及承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防汛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军、组织民兵参加城市内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县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武警晋城支队沁水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城市内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县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城市内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汛期供电安全,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工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中国石化沁水石油分公司:负责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燃料存储、调运和供应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汛期通信管线安全,保障居民生产生活通信畅通;遇重大灾情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通信保障;做好重大汛情及预警信息的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对辖区明沟及管理的雨水收水井进行疏挖,及时清理收水井篦上的枝叶等阻水物;对拆迁工地采取安全的围挡措施;加强社区防汛工作,督促辖区内单位、小区完成内部排水管网和收水井的疏挖;负责整改辖区各种商业设施、杆牌箱亭、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地下停车场、商城等地下设施的防汛措施开展检查及督导。

    四、预警及抢险救援

    城市防汛工作专班要根据城市防汛需要及时会商研判,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报告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沁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单位或本行业的应急预案,扣紧防抗救责任链条,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全力抢险救灾。

    附件:沁水县防汛工作专班成员

附件

沁水县防汛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牛正太   副县长

    副 组 长:柳忠旭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  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忠胜   县住建局局长

    王永栋   县水务局局长

    陈向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丁  杰   龙港镇镇长

    成员单位:何  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郜进龙   县发改局总工程师

              王聪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勇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帅帅   县气象局副局长

              郭金虎   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执法队队长

              张文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卫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原海莲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科级干部

              王旭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梁  月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  磊   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队队长

              原红秀   县能源局总工程师

              李炎军   县人武部副部长

              周  晨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员

              张绪书   山西省沁水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李  尧   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  娜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

              张  广   县国投公司总经理

              高佳琦   国网沁水供电公司总经理

              侯小波   中国石化沁水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宋晓峰   中国移动沁水分公司总经理

              翟一轩   中国联通沁水分公司副总经理

              崔鹤飞   中国电信沁水分公司总经理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发〔2024〕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