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2/2024-001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沁水县“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沁政办发〔2024〕3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沁水县“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对《沁水县“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沁政办发〔2022〕5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为:将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三节“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和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县内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对接机制,通过政府补贴、政府采购目录优先安排等方式,鼓励应用沁水新兴产业产品。”修改为:“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和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对接机制。”
此文件修订后按正式文件执行,原文件(沁政办发〔2022〕58号)作废,不再另行发文。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沁水县“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沁政办发〔2024〕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