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2/2024-001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组建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工程项目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沁政办函〔2024〕1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组建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工程
项目部的批复
县水务局: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关于组建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工程项目部的请示意见,任命县水务局局长王永栋同志担任项目法人代表,县水务局一级主任科员赵晓江同志担任工程负责人,县水务局张战胜同志担任技术负责人,县水务局延伟同志担任质量和安全负责人。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部要积极推进工程实施,使工程尽快受益。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组建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工程项目部的批复 沁政办函〔2024〕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