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2/2025-000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沁政办函〔2025〕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1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机制,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建立沁水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掌握、分析、研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县政府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供建议;制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并组织实施;及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 勇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赵永红 县政府办四级调研员
杨长征 县公安局政委
张海潮 县交通局副局长
常轶龙 县应急局副局长
张绪书 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焦亮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 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旭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卫东 县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俊蓉 县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郭金虎 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于建标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陈丽霞 县文旅局副局长
原海莲 县卫体局副科级干部
李卫红 县市场监管局七级职员
陈 云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李帅帅 县气象局副局长
王 磊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三、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焦亮华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进行调整。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如有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三)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和有关会议材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会前告知参会成员。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增强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沁政办函〔202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