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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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02/2025-0007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成文日期:
标      题: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2025年营商环境创优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办发〔2025〕2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2025年营商环境创优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1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水县2025年营商环境创优提升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沁水县2025年营商环境创优提升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水县2025年营商环境创优提升方案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期盼,让政策更接地气、服务更有温度、办事更有体感,特制定2025年全县营商环境创优提升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主线,紧扣扩大市场开放、优化政府服务两个主题,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聚焦回应企业、服务企业、便利企业、维护企业、保障企业、柔性监管企业六大方面,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回应企业需求“可感可及”

1.响应企业诉求“有求必应”。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平台,精准转派、闭环解决企业群众诉求,让企业遇到问题“有地方说、找得到人、看得见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

2.畅通政企交流。依托工商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小企业联合会等组织,充分利用政企座谈会、合作交流会、民企大讲堂等活动,定期入企走访调研,全年不少于20次,及时了解、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一以贯之助企纾困。〔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工信局〕

3.拓宽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渠道。涉企政策制定部门需充分听取经营主体和商协会意见,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吸纳意见建议,提高中小企业普惠性政策制定参与度。〔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推广应用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抓好《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应用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梳理涉企政策服务事项,推进涉企政策文件“应发尽发”、奖补资金“应兑尽兑”。进一步优化沁水县企业服务平台功能,统筹全县服务资源,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归集发布各部门涉企服务信息,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5.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持续推进“两不一欠”治理工作,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监管问责机制,树立政府守信践诺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各相关单位〕

6.深化运用“啄木鸟”工作机制。统筹政务服务体验员等力量,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广泛收集梳理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跟踪反馈,推动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7.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快速侦办、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维护市场秩序;深挖涉企黑恶线索,打击强买强卖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严打涉企经济犯罪,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精准企业服务“提质升级”

8.拓展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改革。按照“高频事项综窗办、联办事项专区办、低频事项无差别办”服务模式,探索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企业群众在“一门办所有事”的基础上实现“一窗办所有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9.打造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聚焦政务增值服务,统建人才、政策、金融、法治、审批等领域协同服务模块,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咨询指引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政府办(金融办)、县司法局,各相关单位〕

10.升级政务服务“精准帮办代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精准帮办代办”上档升级,紧紧围绕“特殊人群”(60周岁以上和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等)和企业,增点扩面,持续建立“一卡两台账”(明白卡、信息台账、服务台账);扩展自助办、跟踪办服务范围,实现政务服务“提前介入、时时跟踪、全程护航、全时段办理”,全面擦亮“沁心办”政务服务新品牌。〔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1.全面推进“三优”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时间”,逐步完善“不打烊”政务服务体系,延伸“7x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至乡镇,扩展预约办服务范围,实现政务服务节假日工作“不间断”“不打烊”。优化服务“维度”。开展“听民意办实事”活动,通过“领导坐窗口”“12345热线反馈”“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了解、解决企业、群众的“办事难题”,全面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优化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升级,围绕政务服务“在哪办、谁来办、怎么办”,逐步完善升级大厅智能化引导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一点即知,一点即会”;组建大厅“志愿红”引导员队伍,真正让群众办事“找得到人、办的了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2.升级办税缴费服务新模式。依托山西省税务局“一核三域”转型模式,以优化服务体验、促进资源融合、强化风险防控、搭建绩效抓手为目标,构建以线上智能互动为主、线下就近交互为辅,双线融合贯通的办税缴费服务新路径。升级自助办税终端,全面拓展系统功能,大力推行“预约办税”,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功能布局,分类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业务,打造“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格局,大幅提升办税缴费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3.常态化推行远程异地评标。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在不同地域随机抽取专家并动态组建异地评标小组,通过实时音视频交互、电子签章认证实现跨区域协同评标,破除“熟人圈”壁垒。〔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4.推进“一网通办”全覆盖。全面对接省级“社保服务云平台”,实现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申领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力争网办率达95%以上。推广“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实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事项跨区域通办,减少企业群众“多地跑”难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三)便利企业办事“省时提速”

15.深化服务企业模式。围绕企业办事“多次跑”问题,探索推行登记注册专人服务模式,设置专人专岗,通过“首问负责、全程服务”,提供专业服务,提升登记注册效率,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点、痛点,全面提升企业办事效率,提高企业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6.便利经营主体准入退出。深化市场准入、企业注销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强化企业依法注销,引导企业依法合规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7.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质效。完善大厅管理办法,明确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建立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定期评估窗口人员和服务质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监管,依托智能化监控设备,实时监督窗口服务,确保透明规范;强化“好差评”运用,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8.优化“证照联办”服务。探索食品生产和经营等高频证照智能联办,以及便利连锁企业分支机构集中办理和实名认证。构建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等“一次申请、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的证照联办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19.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推动开发区试行项目承诺制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好“标准地”收储工作,确保工业类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形式出让,探索推进开发区“标准地”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扩展。对开发区有帮代办意愿的投资项目,落实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力争全县开发区领办代办项目比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

20.探索实行建筑设计方案告知承诺制。探索对3000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免评备案,压减审查时间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1.配合市级推行环评、排污“两证合一”。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建设项目,配合市级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做到联动受理、联动审批,同时完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22.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合并办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与“工程规划许可”“移植树木、砍伐树木许可”等事项。实行“互联网+远程视频踏勘”模式,提升项目评审勘验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四)保障企业发展“赋能增效”

2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谋划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优化土地供应,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最大限度实现“交地即发证”。推动新一轮标准地、标准厂房建设,实现“拿地即开工”,持续提高土地等要素集约利用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4.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精准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服务向乡村和产业链末端延伸,扩大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沁水金融监管支局〕

25.开展重点领域产业人才专场宣介活动。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落实“1+N”人才政策体系,推进“人才新政20条”落地见效。针对煤层气、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赴高校进行专场宣介,开展专项人才招引活动,吸引对口人才汇聚沁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26.强化创新主体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抓手推动科技创新,推动更多企业在年内新认定为县级以上科技企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五)维护企业权益“护航暖心”

27.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8.实行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落实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引导当事人积极整改,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29.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为新设民营企业提供为期6个月的免费“法律托管”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设立、投资、治理结构、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和律企结对服务,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县域通办”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0.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推行“一案一分析”制度及检察提前介入机制,杜绝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创新“活封活扣”柔性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31.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一体推进市县立案、多元解纷等司法协作。聚焦煤层气等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跨部门、跨层级协作,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建立企业联络工作机制,通过积极配合上级法院或专门机构进行案件公开调解、短视频宣传推广等方式,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认知,逐步形成上下级法院、同级行政部门、企业的联动网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32.推进破产审判与企业救助深度融合。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监督,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强化救助企业与破产出清并重,合理运用清算制度、债务和解、企业重组等多种方式,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责任单位:县法院〕

33.加强政府招商引资承诺合法性审查。县司法部门对县政府作出招商引资的承诺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方式、流程和审查重点等内容,确保政府承诺合法性,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34.开展“黄牛”“黑中介”集中整治。全面打击“黄牛”“黑中介”干扰正常办公秩序、非法经营、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涉黑涉恶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六)柔性监管企业“包容审慎”

35.设立“企业安静期”。对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等重点企业,每月设置20天“企业安静期”,除紧急、特殊情况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入企执法检查,减少执法检查次数,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营造“无事不扰”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36.深入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在餐饮、药品、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综合监管一件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37.推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简化执法检查,推动多个部门在同一时间开展联合检查,制定《沁水县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上门、全面检查、一次到位”,让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生产经营,避免频繁应对各类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坚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要配齐配强营商环境工作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抓好梯队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全面推进落实。县行政审批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督促指导,统筹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领任务,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目标清单,倒排工期,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全面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积极总结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选取能够在全市、全省领先的改革经验,形成案例材料,定期向县行政审批局报送;县行政审批局要及时总结各部门报送的典型案例,选取优秀案例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报送,不断激发各乡(镇)、各部门推进营商环境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影响力。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2025年营商环境创优提升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发〔2025〕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