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组织机构
+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文件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财政预决算
行政事业性收费
重大行政决策
常务会议
建议提案
+
2020年建议提案报告
2021年建议提案报告
2022年建议提案报告
征地信息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食品药品监管
就业稳岗
养老服务
义务教育
涉农补贴
公共文化服务
社会救助
医疗保障
政府工作
工作报告
规范性文件
政府公报
+
2023年
2022年
规划计划
重大项目
民生实事
+
省定民生实事
市定民生实事
县定民生实事
政务服务
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执法专栏
财政信息
优化营商环境
民生保障
惠农惠企
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价格信息
统计信息
政府采购
人事信息
公共企事业单位
目录清单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依申请
公开
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
闫晋中调研县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程并进行巡河督导
发布日期: 2022-10-18
发布机构:
县政府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10月17日,县长闫晋中深入县河流域,就水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程和河长制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副县长李鑫杰参加调研。
在县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保护节点,闫晋中详细了解了各生态节点规划设计情况,并沿河进行了督导检查。他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闫晋中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要做好水生态环境修复保护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加强沟通配合,主动靠前服务,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有序实施。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定期开展巡河检查,加强河道整治,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水清岸美”取得明显成效。要强化系统治理,坚持防洪、蓄水、治淤、生态景观统筹推进,把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打造和乡村振兴有效融合,系统推进环境治理、河道清淤、堤岸修复、河堤绿化等工程建设,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