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十六届未办结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2-24 发布机构: 县政府

一、2021年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31件。收到建议后,县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各位分管副县长分别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办理机构,落实具体人员,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限,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方案、时限五到位。

目前,131件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其中:

1.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93件,占总数的71%。  

对于条件成熟,能够解决的,县政府立即着手解决。如郭海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重视的建议”。一是划定农村饮水工程水源保护地。二是投资150万元依托县自来水公司化验室成立了“沁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三是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每年对全县的76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进行化验。四是健全水源监督管理体系。段忠强代表提出的“关于拆除彩钢板补偿的建议”。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为减少损失,拆除的基本是违法建筑,共计排查彩钢板建筑61.39万㎡,拆除8.25万㎡,更换板材3.81万㎡,停止使用3.56万㎡,改变用途6.52万㎡,全部完成整改任务。还有陈跃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村人居环境运行维护资金的建议”,张书同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农林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资金支持的建议”等,经过相关部门的努力,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2.列入规划正在逐步解决的37件,占总数的28%。

对于情况相对复杂,实施起来需要较长时间的建议,县政府全部列入了工作日程,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沁水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我们将会持续跟踪督办。如李良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出境路,促进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我县已将后马元-可封线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列入我县“十四五”交通规划,该道路拟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为5.5米。建成通车后,将有效扭转土沃乡交通现状,缓解来往车辆错车难等问题,同时也能吸引周边地区游客,到我县历山、南阳抗大、荆浩故里等景点参观旅游,形成一条旅游精品线路,进而带动沿线旅游产业发展。王文太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下人进城停车难的建议”,由于县城东西狭长、三面环山,受地形条件制约,县城道路相对较窄,车位供需矛盾一直较为突出。对此,我们主要从两方面着手逐步破解这一难题:一是按照《加快推进“大县城”建设十条措施》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对房地产开发住宅地下车库未完全启用或未向社会开放的,实施租赁、政府补贴政策,持续推进“停车进位、进库”,对机关、单位门前实行“三包”,门前路段实行区块化管理,出台制度动员县城集中区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停车。二是将新建路、杨河路、杏河北路设为严管示范街,建设停车“严管一条街”,由交警部门、城管大队加强对公共停车设施、占用道路停车的管理,通过严罚严管手段,改变驾驶人的停车习惯,营造良好畅通的交通环境。此外,裴俊堂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查与化解村级债务问题的建议”,蔺沁松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力申报全国煤层气产业示范县”等,正在积极组织实施。

3.受有关政策规定和客观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1件,占总数的1%。

这件建议是张露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农机驾驶培训学校”的建议。农机驾驶培训校属于社会办学,根据有关规定,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目前我县社会机构的教学场所、设备和教学人员均达不到要求,当下无人愿意承担农机驾驶培训,短期内在我县成立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存在一定难度。

总体来看,2021年我们在代表建议办理中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动态了解办理工作,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将为民办实事落到了实处;二是坚持在“三联系”“四签字”中抓好跟踪问效,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建议办理制度,从严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审核把关“四签字”,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可追溯;三是坚持用好督查“利剑”,倒逼责任落实,10月中旬,县政府对住建、交通、教育、卫体、林业、农业农村等重点单位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的及时下发督办通知,持续跟踪办理,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的时限和质量。

二、县政府领导领办建议办理情况

1.赵光义常务副县长领办的第94号“关于落实视频会议形式的建议”。

2020年我们在县政府314会议室设置了移动云视频会议设备,并建立了钉钉视频会议室和多个钉钉视频会议群,多次通过视频连线召开会议,不仅让我们在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方便快捷的传达会议精神,提高会议效率,而且也大大降低了会议成本。目前视频会议的使用率已经达到了45%,下一步我们继续探索新的会议形式,在保证会议效果不打折扣的前提下,促成“云上交流”。

2.李春常委、副县长领办的第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土人才培养的建议”。

一是畅通职称评审渠道,破除“四唯”倾向,取消计算机、英语等限制性要求,强化对技术水平和实际贡献能力评价。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引育机制,通过开展学术合作交流、举办学术论坛、支持科技合作等项目途径培育本土人才。三是用好用足现行政策,继续推行企业技能人才等级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和促进就业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进行补贴。四是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人才培育,充分发挥我县产业、康养、生态等优势,依托高校人才优势,推动县校在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3.于小丽副县长领办的第117号“关于整合发展我县红色文化的建议”。

已重点打造了南阳抗日军政大学的“红色+康养”品牌,石室“太岳日报旧版旧址十沁河风光带”品牌,十里“红色文化+特色产品”品牌。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掘、丰富完善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尽早推出有沁水特色的“红色文化+康养+旅游观光度假”全域旅游品牌。

4.常志峰副县长领办的第6号“关于修复湘武路、侯许路道路的建议”。

2021年,我县将武安-湘峪段公路列入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起点位于嘉峰镇武安桥头,终点与湘峪三都古城景区入口相接,全长6.56公里,目前已完工。该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了当地老百姓的出行条件和煤炭外运能力,还推动了我县旅游产业湘峪古堡的快速发展。关于建议中提及的“侯许路”,实为县级路网中的乡道“许嘉线”,许嘉线提质改造项目已列入我县“十四五”交通规划项目,后续将按照相关程序稳步推进。

5.丁坚强副县长领办的第138号“关于加快我县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建议”。

已由县审批局、融媒体中心牵头,编制完成了《沁水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于10月15日进行了评审,预计明年建设完成。

6.牛正太副县长领办的第119号“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积极组织规模企业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每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企业自主申报,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企业作为扶持的重点,并对现有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开展常规性运行检测,目前我县共有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7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家。二是对省、市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吸引撬动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投入,有效降低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今年已为7家龙头企业贴息总计90万元。三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借助博览会平台宣传沁水的优势产业,让更多人品尝到沁水的特色农产品,推动沁水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出山西,走向全国。

7.刘勇副县长领办的第1号“关于在县城北街口(实验小学)路段安装设置临时红绿灯的建议。”

经过实地考证,该路段不具备安装红绿灯的条件,县交警大队于9月份安装了移动红绿灯,有效缓解改善了该路口(特别是上下学时间)交通拥堵状况。

三、十六届未办结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交办的111件建议,当年已办理42件,正在办理67件,不能办理2件。经过五年的跟踪办理,截至目前,除2件建议外(43号建议“关于修建十里乡污水处理厂的建议”,79号建议“沁水县石油公司须搬迁事由的建议”),其余已全部办理完结。

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交办的122件建议,当年已办理46件,正在办理74件,不能办理2件。经过四年的跟踪办理,截至目前,除53号建议“关于尽快在我县建设现代化肉羊屠宰加工厂的建议”外,其余已全部办理完结。

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交办的132件建议,当年已办理92件,正在办理39件,不能办理1件。经过三年的跟踪办理,截至目前,除88号建议“关于规划、建设端氏环镇公路的建议”外,其余已全部办理完结。

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交办的98件建议,当年已办理73件,正在办理24件,不能办理1件。经过两年的跟踪办理,截至目前,除45号建议“关于拓宽县黑东线十里乡境内道路的建议”外,其余已全部办理完结。

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交办的103件建议,当年已办理75件,正在办理27件,不能办理1件。经过一年的跟踪办理,截至目前,除5件外(19号建议“关于解决原村级计生服务员养老问题的建议”,20号建议“关于对我县非农户居民独生子女奖扶的建议”,37号建议“关于将柿元村统一纳入县城退耕还林区的建议”,88号建议“关于解决十里乡国网供电的建议”,104号建议“关于撤销嘉峰收费站的建议”),其余已全部办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