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政任字〔2023〕2号
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焦亮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沁水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焦亮华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文勇国同志为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秀平同志为山西沁水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崇立同志为县恒达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晓虎同志为山西沁水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天明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保留正科待遇)。
免去:
樊书波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建庭同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职务;
原国彪同志沁水树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职务;
王建军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因企业改制、僵尸企业出清,涉及到人员的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履行免职手续。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