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惠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沁水县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李惠柱同志为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贾晓凯同志为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任职试用期自2024年8月21日起计算)
免去:
赵彩云同志县医疗集团副院长、副理事长、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因机构名称变更,李惠柱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