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监测体系,分析、研判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做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五)完善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进行创业创新。
(六)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协助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
(七)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及产品展销展览等活动。
(八)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九)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
(十)负责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上级财政相关扶持资金的使用,做好有关项目资金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