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0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各部门编制年报基础上,统计汇总各部门相关数据,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分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022年,沁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政府网站切实做好主动发布工作,全年共制作沁政发、沁政办发文件81件,函复类文件54件,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按公开标准公开11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5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全链条管理,将政策性文件解读作为发文的前置条件,无解读且无合理依据的不予发文,做到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以文字、图片、表格等多种形式呈现。同时,拓展发布渠道,除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以外,充分利用现有政务新媒体宣传政策,政府网站与非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量达2个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完善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IPV6改造和政府网站手机终端适配改造。对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15个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清单式、目录式展示,推进了重点领域信息的深度广泛公开;积极结合县域实际情况,新增安全生产、惠农惠企、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专栏11个;新增医疗保障、疫情防控领域2个;新增企事业单位7家;明确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等领域事项清单7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定《沁水县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试行)》等十项制度及相应流程。坚持各类政府信息发布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属性审查、政务信息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督促落实更加高效。根据国务院、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按照《沁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内容,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规范开展全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考核,现场指导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认真落实。

三是监督保障更加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网站监管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压实责任。2022年,共发出信息纠错类、动态更新类、新媒体监管类等通报30余次,通过微信群、13710系统提醒相关部门100余次,完成各类政务信息公开2000余条,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10个,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主要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人员力量不足,政府网站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动态更新内容主责主业较少等问题。

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在保持现有栏目常态化更新的基础上,围绕政府大局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征地信息、惠农补贴等相关领域内容,适时新增群众关注度的较高的栏目,进一步完善46家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并做好监督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精准回应人民关切。二是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对标全国绩效指标考核前列的政府网站,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务门户网站的布局和功能。同时,继续做好手机端适配性深度优化,完成手机终端政府网站二三级页面升级改造。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各乡镇各部门延伸。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参照《沁水县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试行)》等十项制度,制定相应的机制流程,在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的基础上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四是实行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首发制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性。五是在政务新媒体发展方面,切实担负起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