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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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机构法定职责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办公电话 0356-7022534
    邮政编码 048200

    传真号码

    0356-7022534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下午2:00-5:30(冬季)
    办公地址 沁水县新建东街1396号
    职 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三)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四)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五)承担县污染源减排目标的责任。

    (六)负责提出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七)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八)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