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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这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年我们迎来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山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沁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沁水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这几场关键会议的召开为我们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谋篇布局,也为政务公开工作举棋定向。

2021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领,以便民利企为初心,以畅通政民沟通渠道为使命,以服务我县发展大局为总目标,慎终如始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推动便民利企政策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建立健全部门信息管理制度和部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从组织领导,人员落实,经费保障,考核问责等方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信息化手段助力企业和群众全方位,多维度获取政府信息。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沁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8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61条;环境保护领域共46条(其中包括行政处罚30条、行政管理7条、公共服务事项10条、其他行政职责0条)。办事群众通过网页访问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在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下点击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即可查阅以上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及《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晋市政办〔2020〕34号)文件精神,畅通依申请公开发布渠道、精准规范信息发布质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截止2021年12月31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规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部门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促进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通过这些栏目人民群众可以了解本单位权限内可以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本部门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制定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通过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督查问责,明确责任分工,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全方位、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单一,数量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力不足;信息发布内容单调;设置栏目数量少,有待循序渐进地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有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度,确保信息公开实效。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重要事项,共同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积极参加沁水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开阔视野和思路,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落实各股室责任,细化工作分工,进一步提升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利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调研过程等信息的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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