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新建西街99号县政府后楼222室,电话0356-7021944,电子邮箱:qsxzfbxxk@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高效、透明的予以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023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13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141条;政策文件33条;政策解读1条;环境保护领域337条(其中包括行政处罚23条、行政管理7条、公共服务项目307条);环境保护共计1条,办事群众通过网页访问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下点击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即可查阅以上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0件;经检索,无相关政府信息的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督促各股室依法依规进行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三是结合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定期排查已公开的信息内容,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使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最新动态,拓宽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增强工作力量,由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并安排专人专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业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和信息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专栏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市、县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