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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0


沁水县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1396号,电话0356-7022534,电子邮箱:qsxhjbhj@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优质发展。

2024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61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124条;政策文件31条;政策解读2条;环境保护领域402条(其中包括行政处罚18条、行政管理6条、公共服务项目378条);环境保护共计2条,办事群众通过网页访问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下点击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即可查阅以上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0件;经检索,无相关政府信息的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二是强化信息管理,严化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三是聚焦规范内容,提升公开质量。严格遵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不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推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明确局内各股室相关职责与分工,梳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功能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使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最新动态,拓宽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局实际,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需优化,各股室间的信息整合和协同效应尚未完全发挥;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效率还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流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进行流程指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市、县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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