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先后投入资金3087万元用于我县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水毁道路修复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等项目,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