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财政局

凝心聚力 奋勇前进 沁水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2023年,沁水县财政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财政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总思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切实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力促进全县经济与各项事业发展

一是财政实力不断提高。2023年,面对煤炭价格下降、减税降费等政策因素的影响,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收入征管,强化与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4亿元,总量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六,连续三年排名全省前十。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82亿元,同比增长16.5%,支出再创历史新高,有力保障了基层“三保”、重点项目等支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持发展精准有力。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积极统筹资金,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县委、县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城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拨付资金9.26亿元,支持大县城品质提升、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为国有企业注资4.8亿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86亿元,下达企业发展项目资金1572万元,支持各类企业发展。累计投9196万元,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民生福祉不断增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经费全部按6%的幅度压减,压减支出219万元,始终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作为财政优先顺序,对国家出台的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民生投入继续保持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左右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以财政“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四是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围绕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围绕“严预算”,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所有支出安排先定规划、政策,后定项目、资金。围绕“重效益”,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对2022年度1177个项目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涉及金额31.83亿元,推动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益相统一。

五是风险防范扎实有效。年初预算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6.69亿元,支出保障率100%。在限额内依法举债,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1.59亿元,一般债券资金1003万元。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市核定的限额23.72亿元之内,政府债务率为35.8%。清理化解财政暂付性款项8235万元,有效防范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直达资金下达4.63亿元,支出4.37亿元,支出进度94%,确保各项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