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县财政局根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沁发〔2019)2号)、《沁水县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激励政策》(沁办字〔2021)9号)和《沁水县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沁办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审核拨付奖补资金840.8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对本年度符合“小升规”、“专精特新”“股份制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等政策条件的民营经济主体予以奖励。以兑现政策奖励为导向,激励推动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