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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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财政多措并举全力支持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5-05-15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2025年,沁水县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通过优化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资金、强化资金监管等一系列有力举措,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共下达文物保护资金828.79万元,主要覆盖文物保护专项、考古挖掘、文物看护、文物普查等多个关键领域,为促进文物保护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是优化预算安排,精准投入“保重点”。县财政在年度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优先安排县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15万元,重点用于文物的日常抢修维护等支出。同时,兼顾文物数字建档、考古挖掘、文物普查、文物看护等基础工作,安排经费123.79万元,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全方位、系统性推进,切实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扩充总量“强实力”。县财政会同县文物部门积极争取到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90万元,专项用于郭壁古建筑群和武安惠济寺的保护修缮,有效扩充了文物保护资金总量,促进了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规范使用“提效益”。县财政局始终将资金监管作为确保文物保护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关键环节,联合县文物保护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项目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动态监控,实现对资金流向、使用进度等情况的实时跟踪,全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