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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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财政局下发补充通知 规范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

发布日期: 2025-09-08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近日,我县财政局印发《关于<沁水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从精简会议活动、规范会议管理、严控会议费支出等方面,提出了新形势下规范和加强我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的具体措施。

《补充通知》较原会议费管理办法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一是调整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四类会议合计均不得超过1天。二是明确线上会议的规模、开支范围、核算和报销要求。线上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数合计不得超过原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会议类别参会人数上限,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线上会议可开支设备租赁费、线路费、音视频制作费等,费用不纳入原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内核算,凭合法票据在单位年度会议费预算内据实列支。三是明确会议场所。线下会议实行定点管理,优先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等场所。在符合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倡采用线上会议形式。会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9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