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沁水县矿山恢复治理区域产业项目情况

发布日期: 2023-11-07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沁水县地处“沁水煤田”腹地,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全县含煤面积2421.9km2,占国土面积的90.5 %,地质储量269.5亿吨,已探明储量121亿吨,全省排第3位。煤炭产业作为我县的传统支柱产业,长期以来为沁水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煤炭、煤层气工业迅猛的发展过程中,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打破了自然生态环境原有的循环和平衡,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损害。

一、矿山受损恢复总体情况

2014年以来,我县受损耕地面积4169.02亩、受损林地面积9027.96亩,受损其他土地面积8815.95亩。截止2022年底,投入治理资金2275.02万元,恢复耕地面积1100.24亩、恢复林地面积5967.11亩,恢复生态环境面积43.6亩。2022年产生煤矸石377.75万吨,占年产量的9.1%,通过用于平整场地42.09万吨、制砖35.69万吨、填沟造地16.48万吨、土地复垦90万吨等再利用的184.26万吨,占总矸石量的48.8%,仍有51.2%直接拉至矸石山填埋。

二、采煤沉陷区治理的经验做法及整治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贯穿到煤炭开发的全过程,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把握好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平衡,实现煤炭产业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和力度。加大对煤矿复垦和矿区环境治理的投入,一方面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重新建立一个合理的生态系统,创建一个和谐的生态环境。到2025年底完成杏则村村集体羊场2栋羊舍的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土地开发整治,即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缓解人地矛盾;又可使现有农田成为“田成方、路成框、林成网、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对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重要作用。到2025年完成2015年—2024年十年间已搬迁村庄的土地复垦任务,复垦土地面积达到3008亩,采煤沉陷区接续替代产业平台阜山生态旅游景区基本建成。

三是积极谋划引进项目。煤矸石堆放区域通常缺乏植被覆盖,容易受风雨侵蚀和表面径流的冲刷,导致煤矸石中的有害物质被带入水体,进而污染地下水和周边水域。为此沁水德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8000万元建设沁水县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化及绿色装配式建材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成后年可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和100万吨煤矸石,不仅有效改善建筑垃圾乱倾倒和煤矸石堆积现象,还能代替天然砂石、黏土的消耗,实现沁水县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率“零”的突破,弥补了沁水县煤矸石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