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服务保障措施,持续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推动民间投资稳步增长,我县建立了推动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从“坚持‘法无禁止即可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明确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基础条件”、“多渠道多形式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多种方式参与投资项目建设”五个方面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同时成立全县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专班,用“统一调度”、“征集推介”、“专人管理”、“跟进落地”、“要素保障”、“服务保障”六项措施强化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服务保障。
我县将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持续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促进和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