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市民:
为了完善我县殡葬服务体系,合理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我们特就拟定的《沁水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
本次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主要涵盖了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存放、守灵间、吊唁告别仪式等多个环节的收费明细。我们在致力于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同时,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仔细阅读该方案,并提出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怕反馈将我们优化收费方案、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24日-5月30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您的意见:
邮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街99号沁水县发改局404室,邮编:048200
电子邮箱:qinshuiwjj@sina.com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356-7025519
附件:
沁水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
殡葬服务是面向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大力推进火化制度,革除丧葬陋俗,有效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定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山西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3〕266号);
二、定价原则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既考虑殡葬服务单位的利益,也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又能弥补殡葬运行成本,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三、定价范围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
(一)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含骨灰整理装盒)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
(二)延伸服务。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守灵和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等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其他殡葬延伸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县殡仪馆按照公开、诚实信用和不高于市场同类水平的原则自主确定。
四、收费标准
(一)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1.火化费(含拣灰装盒服务)
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具(干骨及12周岁及以下减半)。
2.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费
遗体接运收费标准为330元/具,其中抬尸费100元/具,不参与抬尸的不得收费;遗体接运往返距离超过5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
3.遗体存放(冷藏)费
遗体存放(冷藏)收费标准:普通冷藏40元/具·天,单体低温棺冷藏80元/具·天。按自然天计算,存放时间不足12小时的减半收费,超过12小时的按全天收费。
4.骨灰寄存费
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为:1楼1层、9层40元/盒·年,1楼2层、8层60元/盒·年,1楼3层、7层80元/盒·年,1楼4-6层100元/盒·年。
(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1.吊唁设施设备租赁费:大厅(150㎡)500元/场、小厅(60㎡)300元/场。设施设备有LED屏、音响、水晶棺、司仪台、电子挽联和人像显示屏、司仪台等,不含休息室。以上标准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
2. 守灵室设施设备租赁费为100元/天。设施设备有冷藏棺、沙发、茶几、供桌等。此标准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
五、标准执行期限
本次制定的殡葬服务基本收费标准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试运行期限为二年。
六、其他规定和说明
(一)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税后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殡葬事业发展。
(二)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三)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等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四)实行殡葬服务收费惠民措施。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落实殡葬基本服务减免政策,具体减免实施对象、减免费项目以及各项惠民殡葬政策按《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城乡居民实行惠民殡葬补贴的意见》(晋市政办〔2018〕93号)执行。
沁水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金 额 |
说明 | ||
一、遗体接运 |
运尸费 |
元/具 |
200 |
1.因家属原因造成往返空车行驶的,减半收费。 2.家属自定路线的,另加收50元。 3.往返50公里(含)内执行此标准,超过50公里的每公里加收3元。 | |
抬尸费 |
元/具 |
100 |
不参与抬尸不收费。 | ||
消毒费 |
一般尸体 |
元/具 |
30 |
||
特殊尸体 |
元/具 |
50 |
|||
二、遗体火化 |
高档拣灰炉 |
元/具 |
500 |
干骨火化及14周岁以下减半收费 | |
骨灰整理装袋 |
元/具 |
100 |
包括骨灰整理、拣灰、装袋、入盒。 | ||
三、遗体存放 |
普通冷藏 |
元/具·天 |
40 |
按自然天计算。存放时间不足12小时的,减半收费;超过12小时的,按全天计收。 | |
单体低温棺 |
元/具·天 |
80 | |||
四、骨灰寄存 |
一楼 |
1层、9层 |
元/盒·年 |
40 |
|
2层、8层 |
元/盒·年 |
60 |
|||
3层、7层 |
元/盒·年 |
80 |
|||
4层-6层 |
元/盒·年 |
100 |
沁水县殡葬延伸性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设施设备 |
计费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备注 | |
吊唁设施 |
大厅150㎡ |
无休息室,含LED屏、音响、水晶棺、司仪台、电子挽联和人像显示屏、司仪台。可供40人左右参加告别。 |
场 |
500 |
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 |
小厅60㎡ |
无休息室,含LED屏、音响、水晶棺、司仪台、电子挽联和人像显示屏、司仪台。可供20人左右参加告别。 |
场 |
300 |
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 | |
守灵室 |
30㎡ |
冷藏棺、沙发、茶几、供桌 |
天 |
100 |
不足1天按1天计算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