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沁水县项目推进中心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对投资项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践行“项目为王”要求,服务高质量转型项目建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项目推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全县转型发展提供决策支持、技术支持、服务支持。
(二)承担全县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前期、建设、竣工等项目全流程的协调、推进、督查等工作。
(三)承担项目管理信息化服务保障工作。
(四)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管理库、重点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依托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监管。
(五)承担全县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推进任务,负责编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全称:沁水县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机构级别:股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主要职责:
(一)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和中原城市群建设等重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
(二)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的重点方向、重要领域等对策建议,承担区域经济合作洽谈对接和有关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咨询论证工作。
(三)承担全县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和中长期规划研究。
(四)承担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服务工作。
(五)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存、轮换和日常管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研究分析价格动态走势,提出价格监管和调控合理化建议。
(七)负责对标的物价格的认证、评估、鉴定及价格咨询服务等工作。
(八)承担全县粮油的监测检验工作,负责全县粮油市场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全称:沁水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承担我县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三)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
(四)战时,掌握全县人防战备工作情况和有关敌情资料,并根据上级通报、命令和指示,及时向指挥部首长提出调整、补充和完善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建议。
(五)为人防通信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设施和警报网设施;负责警报通信系统的维护;负责全县防空警报、空情报知信号的接收、报告及警报信号的试鸣、发放。
(六)完成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