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乡村振兴局

沁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4 发布机构: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发(综)字〔2021〕4号)文件精神,按照“四个不摘”政策要求,今年我县开展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高校本科第一批、第二批A类和B类专业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审核认定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自愿提交申请(附件1)、填写《山西省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附件2),并于8月底前提供相关录取证明材料(包含: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查询打印的成绩单和录取批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晋城通”及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

    2、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一是审核建档立卡在档情况,对申请学生及户主身份信息与本乡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并截图盖章,必须学生本人在档。二是审核大学生录取信息,对学生提交的2021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试成绩单等原件材料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上述审核通过者,由乡镇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

    3、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提交的所有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公示程序。

    4、公示学生名单。县乡村振兴局将拟资助大学生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所在高中学校名称、高考分数、被录取大学名称、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大学生名单。

   (三)资助金发放办法

    1、资助金拨付到人到户。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县乡村振兴局按照确定的大学生资助名单,于2021年9月中旬直补到学生家庭账户。

    2、加快资助金发放进度。各乡镇要加快申报进度,确保在新生入学前将资助金发放完毕,以解决学生入学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

    3、保管备案资助档案。要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整理备案工作,建立贫困大学生资助档案,妥善保管申报资料、资助金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各乡镇于2021年9月1日前将大学生申报资料、汇总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作用,齐心协力抓好教育扶贫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要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设置监督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标注本科大学生资助信息

    本科大学生受资助信息必须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

    (四)宣传扶持政策

    各乡镇要积极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媒体、发放张贴宣传告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公告本科大学生扶持政策。尤其要充分发挥支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作用,宣传扶持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本科大学生都能享受到此项政策。

    (五)扩大社会效应

    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扩大教育帮扶政策的良好社会效应。积极收集、宣传受资助大学生成材典型,为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发挥精准帮扶的良好社会效益。

   

    附件:

    1.沁水县2021年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申请书(样本)

    2.山西省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

    3.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

    4.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账号汇总表

                       

 沁水县乡村振兴局(借章)

2021年7月21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x

附件:附件3-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