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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一、“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
(三)补助标准: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四)申领流程: 学生需提交“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县级乡村振兴局通过“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跟踪比对并产生拟资助名单,拟资助名单经县、乡、村逐级比对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进行资助。
(五)发放方式:按照确定的学生资助名单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六)发放时间:每年6月30日前
(七)咨询电话:张亮 0356-7022753
(八)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综)〔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