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乡村振兴局

依申请公开

沁水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法定职责

    机构名称

    沁水县乡村振兴局

    办公电话

    0356-7022753

    邮政编码

    048200

    传真号码

    0356-7022753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办公地址

    沁水县新建西街669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qsfpb@sina.com

    沁水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承办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督办落实机关议定事项,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承担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报告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机要、党建、综合协调、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勤、考核工作,承担机关档案、统计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有关信息的收集、宣传、报送等业务工作;负责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乡镇、行业部门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省市考核、评估、抽检督查等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返贫动态监测政策,指导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监测对象的识别和风险消除、动态管理;负责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防返贫监测工作、系统平台的信息采集录入、数据分析处理、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拟定年度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及项目库公告公示工作;提出衔接资金项目使用意见;拟定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及出具资金拨付文件;配合财政拟定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实施和调整方案;拟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统筹协调监督项目资产确权及后续管理等工作;小额信贷申请审核工作;“1+N”防贫综合保险投保、宣传、理赔等事宜;监督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实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光伏、致富带头人培训、教育扶贫和雨露计划工作。

    (四)负责单位人员工资的申报、机构编制、人事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退(离)休干部服务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机关人事劳资、单位财务预决算,财务报表编制、报账等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财政衔接专项资金,建立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台账;负责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及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做好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