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乡村振兴局

沁水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新建西街99号县政府后楼222室,电话0356-7021944,电子邮箱:qsxzfbxxk@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共发布信息67条,其中,组织机构5条,部门工作37条,政策文件7条,民生实事类3条,扶贫领域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0件;经检索,无相关政府信息的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制定《沁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沁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公开属性审查、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办理流程等制度,对涉及衔接资金、政策方面严格按照程序公示公开,并且做到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做好常态性栏目的更新,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确保常态性栏目更新的时效性,每半月至少完成一次部门工作信息的更新,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核查,对有变化的内容及时更新调整。

(五)监督保障方面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组织机构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方面进行了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PPT进行解读。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熟悉信息发布流程,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相关股室的信息沟通,确保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3.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      

             

                            沁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