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便民利民措施
1、放宽投靠条件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符合以下3种情形:
①男方因当兵入伍户口被注销的,其配偶可以申请投靠男方父母;
②夫妻双方一方户口系本市(外地)人才市场、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的,另一方婚后与配偶父母实际居住的,可申请投靠至配偶父母户口;
③已婚子女户口属农村地区的,可申请投靠城镇地区的父母。
2、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按照“人户一致、实际居住”的原则,只要本县居民在我县城镇地区实际居住,凭有效合法居住证明(含租房),即可办理城镇落户。
3、精简证明材料
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时,能够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系统核查核实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
4、建立流浪人员户口登记长效机制
同县民政局、县救助站进行常态化对接,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由民政部门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启动户口办理程序,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在30个工作日内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在救助站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
5、放宽社区集体建房落户条件
县城内各社区集体修建的住宅楼,居民实际购买并入住的,持社区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即可落户。
6、开辟老年人办户办证“绿色通道”
全县户籍窗口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优先”提示牌,完善窗口老年人常用设备,提供咨询、指引、帮办等便利服务。
7、放宽人才落户限制
①学历人员凭相关学历证书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②在校大学生凭教育部学信网站在册人员证明材料,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③技术技能人才凭相应职业资格或相关证书,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
8、建立老年人办理证照“绿色通道”
设置老年人等需扶助群体窗口,可不经网上预约直接到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办理业务,并由窗口受理人员帮助老年人打印申请表。
9、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
为老年人提供出入境办证人工咨询、指引等服务和帮助,协助老年人使用自助采集、自助办证设备。
10、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
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
11、提供多种证照费缴纳方式
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供使用现金、银行卡、手机支付等多种证照费缴纳选择,提供现金支付转换手段。
12、改善老年人网上办事体验
升级改造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操作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实现简易化、差别化的定制式操作流程,并增加亲友代办等适合老年人网上办事功能。
13、开通证件速递服务
移民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网站、移民局APP、第三方平台等线上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证件速递、邮费支付、全程速递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