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

申报集体户

发布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备集体宿舍居住条件的,怎样申报集体户立户

申报材料:

(一)单位书面申请;

(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

审批流程:

(一)公安派出所受理;

(二)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二、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怎样申报集体户立户

申报材料:

(一)学校书面申请;

(二)全日制招生资格证明。

审批流程:

(一)公安派出所受理;

(二)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三、团级以上驻晋部队怎样申报集体户立户

申报材料:

(一)部队书面申请;

(二)房屋权属证明或者上级的营房证明。

审批流程:

(一)公安派出所受理;

(二)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四、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与父母共同居住怎样分户?

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与父母居住在同一院落、登记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户,可以申请分户。

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居民户口簿;

(三)结婚证;

(四)宅基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