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道路交通违法高发势头,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道路通行条件缺失突发事件引发的交通拥堵,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交通安全,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目标任务。通过分析研判,对重点违法行为行为及高发点位进行提前干预,对道路通行条件缺失突发事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积极疏导,采取适时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通行条件缺失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恶性道路死亡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通报范围。1、重点违法行为:酒驾醉酒、超员超速、农用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2、易引发违法发生的点段;3因道路条件易造成交通拥堵的路段。
三、预警要求。1、秩序科根据辖区违法发生时段、特征等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对违法高发、多发时段、路段情况及时向管辖区域中队预警,由辖区中队进行路面查控;2、重点节点,重大活动等易造成交通拥堵的路段,及时向中队进行预警,由中队提前派警深入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分流、疏导过往车辆,防止发生严重交通堵塞;3、指挥中心要定期对辖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发现交通拥堵现象,及时通知路面中队出警处置,保证辖区道路畅通。
四、公开时间。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和大型赛事、集体出行活动等重大节日活动时段,要提前三天向社会进行公开;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造成的交通中断和交通拥堵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社会进行公开。
五、处置要求。路面执勤中队接到研判分析或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反馈情况。
沁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