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

沁水县公安局下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23-12-1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

机构级别:正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端氏中心派出所

机构级别:正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中村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郑庄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郑村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柿庄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胡底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土沃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十里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张村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固县派出所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二)预防、制止和查处辖区违法行为。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宅、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六)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

(八)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相关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机构级别:正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的道路交通法规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二)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

(三)协助处置突发性事件,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四)救助遭受意外伤害、突然患病或者遇险的人员;

(五)负责全县新增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车辆及以下)的上户登记、发牌办证和新增驾驶员(C证及以下)的考试、发证以及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的年度检、审验工作;

(六)办理日常的车辆、驾驶员转籍、过户、异动、变更、补牌、补证等手续; 

(七)负责中央、省、市党政领导、重要外宾活动和举行重要、重大集会、重大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