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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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9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建东街2509号县公安局601室,电话0356-7027510,电子邮箱:3052981194@qq.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17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86条;“平安沁水”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718篇,视频号发布视频220条;向各级主流媒体推送公安稿件1357篇,国家级媒体采用稿件117篇,省级媒体采用稿件496篇,市级媒体采用稿件744篇。2024年2月8日,我局龙港中心派出所在央视《天网》栏目:派出所的故事,守望龙年播出;端氏中心派出所推进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造治安防控“最强大脑”于7月12日在《人民公安报》、《警方周刊》《派出所工作》、《山西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刊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监督保障,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升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明确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职责和规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杜绝出现敏感有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保证政务公开持续有力推进,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局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二是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加强公安与新媒体融合,与沁水融媒、历山红叶、沁水政法合作,宣传我局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公安公信力发展;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积极配合参与我县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为人民群众解答,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政务公开工作治理和实效进一步提升,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1、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有一定的差距。2、缺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性专业培训。

2025年下一步工作中,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积极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强公安互联网站建设。对我局各发布信息平台在进行升级,让各发布信息平台能紧跟时代潮流,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紧跟时代的服务和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

                        

                                          沁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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