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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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沁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沁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2 发布机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家电、家具、家纺、家装企业:

    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根据晋城市商务局、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晋市商市〔2024〕1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居惠民活动时间及内容

我县2024年家居惠民活动与数字消费券活动合并开展,家居惠民活动时间及内容详见我县数字消费券发放公告。

二、申报条件

在沁水县域内合法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经营家电、家具、家纺、家装销售的商贸企业。

1、企业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企业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须具备一定的市场规模和经营实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4、企业自愿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遵守活动规则,接受工信部门的管理指导,按要求提供活动资料。

5、销售的产品符合补贴范围、质量标准和能效要求。

三、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3、企业简介、经营状况、财务管理情况。

四、申办流程

    1、企业填写《参加家居惠民活动申请表》。

2、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县工信局。

3、县工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本次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

五、时间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报送到县工信局。

六、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附件:参加家居惠民活动申请表

                            沁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