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21/2024-0008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沁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2日 |
各家电、家具、家纺、家装企业:
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根据晋城市商务局、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的通知》(晋市商市〔2024〕1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居惠民活动时间及内容
我县2024年家居惠民活动与数字消费券活动合并开展,家居惠民活动时间及内容详见我县数字消费券发放公告。
在沁水县域内合法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经营家电、家具、家纺、家装销售的商贸企业。
1、企业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企业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须具备一定的市场规模和经营实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4、企业自愿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遵守活动规则,接受工信部门的管理指导,按要求提供活动资料。
5、销售的产品符合补贴范围、质量标准和能效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3、企业简介、经营状况、财务管理情况。
1、企业填写《参加家居惠民活动申请表》。
2、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县工信局。
3、县工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本次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报送到县工信局。
申报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附件:参加家居惠民活动申请表
沁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