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沁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1-08 发布机构:

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印鉴、接待、保密、后勤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提案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经费工作。

(二)经济监测与综合利用股。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指导本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拟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实施汽车行业产业规范管理事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协调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承担法治办等部门安排的工作。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及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

负责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资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组织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工作。

(三)技改投资与规划股。研究提出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协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省级技术中心培育推荐工作。推荐申报沁水县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国家、省级、市级对口部门以及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咨询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工业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

承担全新材料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评估

(四)信息化股。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配合省市工信部门做好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

(五)国有资产管理与企业改革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重组。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瘦身健体,处置“僵尸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协调解决属国有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六)市场体系建设与流通业发展股。组织拟定促进全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城市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财政性资金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依法对成品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茧丝绸行业的协调工作。

承担流通行业管理与促进发展工作;推广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牵头组织协调流通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依法对相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外经外贸与市场秩序股。定全外贸发展长远规划和宣传、落实外贸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涉外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全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拟订全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机电产业出口基地建设,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协助县内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组织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工作

负责拟定全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外商投资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执行国家对外援助计划;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

拟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发区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承担开发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初审和上报工作;配合省厅、市局做好开发区考核、综合评价、统计等工作。

(八)电子商务股。参与拟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金融工作股。负责县金融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担落实上级各项安排部署以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金融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解决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协调机制,指导投融资工作;牵头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金融稳定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导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的培育和发展。

(十)民营经济促进股拟订全县民营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提出扶持措施,指导民营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全县民营经济各融资上市有关工作,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十一)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系统内所属单位、企业及局机关党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系统内所属单位、企业及局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所属单位、企业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