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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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这些行为不处罚

发布日期: 2025-03-18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沁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严格落实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告知承诺制度,月初至今,在对司机进行教育后共免除4起共4500元首次违法的罚金,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得到改善。

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告知承诺制度是我省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交通运输实际制定的一项制度其中首次违法不处罚涉及道路运输领域58种情形,轻微依法不处罚涉及道路运输领域66种情形。

具体文件我局已于沁水县人民政府官网交通运输局部门公示栏进行公示,如有需要可前往下载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