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教育局

沁水县“双减”办关于2024年暑假期间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 2024-07-04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暑假是校外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高发频发期。为切实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失范行为给您带来损失,保障孩子们度过一个轻松、愉快、有意义的假期,我们温馨提示您:请理性看待校外教育培训,自觉抵制非法培训机构!

一、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

孩子学业成长的关键在于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拾遗补漏、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因此,暑假期间建议您尽量多陪孩子走进博物馆、科技馆及本土文旅景点,体验民俗文化、感受现代科技、领略自然风光,丰富和培养孩子的多元化思维。

二、拒绝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家长朋友们,违法违规培训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其行为破坏教育公平,损害学生利益,为了孩子们能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健康成长,请您认清并自觉抵制“四种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是任何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自习托管、免费伴学、软件体验”以及各类夏(冬)令营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行为;二是未取得办学资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和取得办学资质但超范围开展培训的行为;三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四是以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行为。我们特别提醒您:非法的无证机构去不得!一旦发生退费纠纷、安全事故等,您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三、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家长朋友们应根据孩子实际需求,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选择时要做到“三看三要”:一是看办学资质,看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二是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三是看培训范围和地址,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办学许可证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必须在登记的地址开展培训。一要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二要知悉收费规定,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 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三要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机构、选课、缴费、消课,坚决抵制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诱导性缴费。

暑假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加大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及在职教师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法培训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肃查处。

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一切违规违法培训,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秩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切实为孩子们减轻课外负担,为孩子们的健康茁壮成长保驾护航,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7028507

科学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7022453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县文旅局:7022254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县卫体局:702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