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教育局

沁水县定都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 2023-11-21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依据沁水县教育局沁教字[2023]27号文件《沁水县2023年中小学校(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一年级招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23年秋季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后出生的不得招入。

二、招生原则、范围

遵照“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服务范围:杏园社区、张峰水库移民小区、五柳庄桥、滨河南路五柳庄变电站(含五柳庄变电站)以西龙港镇所辖各村;易地扶贫搬迁杏园社区安置点。

三、招生计划数

6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四、招生程序

采取“线上登记+学校线下验证入学”的办法进行。

(一)线上登记

2023年8月1日至4日,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晋来办”APP,或者在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晋来办”,登录“晋城市小学入学登记系统”,选择“沁水县”入口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可自动生成“线下验证码”并截图保存。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线上登记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4日24时。

(二)线下验证

第一批次:户籍在定都小学招生范围内和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招生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验证时间:2023年8月5日

上午8:20—11:30

下午3:00—5:30

验证地点:定都小学综合楼一楼大厅

验证流程:

1. 资料准备

监护人验证时携带以下资料:(按顺序整理)

(1)户籍在招生范围内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不予承认;户籍迁移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4日24时前);服务范围内居住地房产证明(正式购房手续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服务范围内居住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为户主所有)。

(3)选择到户籍范围外的县城其他小学就读者,需提供该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正式购房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为户主所有)。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杏园社区集中安置点适龄儿童,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村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确认无误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经学校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中,需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验证时间:2023年8月6日

上午8:20—11:30

下午3:00—5:30

验证地点:定都小学综合楼一楼大厅

验证流程:

1.资料准备

监护人验证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按顺序整理),并填写《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地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4日24时前);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

学校对《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随机派位编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捆绑为一个号参加派位,报名先后与随机派位无关。

3.确定名单

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当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剩余学位时,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随机派位剩余适龄儿童,根据县城其他小学剩余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所有县城小学均无剩余学位,则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入学。

非县城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

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可自由选择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2023年8月1至4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室)报名安排入学,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长幼随学”需求对象入学

为解决因多个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幼孩和长孩需要就读同一所小学的,家长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教育局审核后,由学校安排入学。

(五)缓学办理

年满6周岁沁水县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应达到入学年龄时,于开学前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核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缓学期为1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残疾证等资料。

线下验证温馨提示馨提示

1.适龄儿童必须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线下验证。

2.我校因停车位有限,建议大家绿色出行。

3.进入校园参观时,请大家保护环境,爱护公物,校园内禁止抽烟。

4.请大家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携带好随身物品,确保安全。

咨询电话:0356-7060501    0356-706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