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教育局

沁水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9-19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一、行政股室(8个)

1.党委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指导全县科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承担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抓好全县教育系统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学校的工会工作,做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法维权等工作;做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扶贫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2.办公室。做好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本系统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值班、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后勤管理、资产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医疗保险、工资发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和决算。落实深化教育和科技改革有关工作,牵头全县教育科技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教育科技改革的整体设计和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协助党委办公室做好扶贫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3.人事师资股。承担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全县教育人才援疆援藏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招聘录用、师德师风、职称改革、交流聘任、考核表彰、编制待遇等工作;负责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承担涉外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4.计划财务股。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承担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有关财务审计、检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育基本建设报批、管理和全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协调工作以及教育系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5.基础教育股。负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措施,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统筹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推进课程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定有关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招考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牵头按照相关教育考试法规所赋予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行为;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承担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措施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做好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指导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教育工作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承担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所属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管理与监督工作;协助做好民办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招生、学籍备案等工作;协调指导民办教育协会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7.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落实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依法督导下级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监督检查教育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8.科技业务股。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拟订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县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承担各级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各级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二、事业股室(9个)

1.沁水县电化教育馆。指导、推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组织基础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交流和推广;承担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建设与管理,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负责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影像资源的引进和教育技术装备的配备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2.沁水县教学研究室。承担全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做好教师培养培训等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3.沁水县教师发展中心(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县教师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语言文字等工作;配合人事师资股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4.沁水县基础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疫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配合基础教育股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5.沁水县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考试;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6.沁水县教育督导中心。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并领导所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和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置所属学校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应急工作等;配合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督导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7.沁水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和负责所属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校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开展劳动教育工作;指导预防青少年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配合党委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8.沁水县学生资助事务中心。承担各级各类助学金发放相关工作;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等;配合党委办公室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

9.沁水县科技情报站。负责科技情报调研、收集、交流及科技培训等服务工作;协助完成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各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等工作。配合科技业务股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临时交办的一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