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境内资源富集、生态秀丽,有林地194万亩,森林覆盖率43.28%,是山西省的林草资源大县,素有“千年古县、如画沁水”的美誉。近年来,沁水县委县政府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地三区五提升”总思路,扎实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草原科学利用以及山西沁水示范牧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等工作,奋力谱写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园林县城、全国卫生县城、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等荣誉称号。
一、草原基本情况
根据国土三调数据统计,沁水县现有草原面积77.13万亩,位居全省前列,主要分布在郑庄镇、端氏镇、中村镇、十里乡,草原类型以暖性灌草丛类和山地草甸类为主,其中暖性灌草丛类占总面积的近80%。根据草原分级标准,沁水县以3级草原为主,约占草地资源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属于较为优良的草地资源。沁水示范牧场暖性灌草丛和历山舜王坪亚高山草甸是沁水县丰富草地资源的代表。
二、草原保护建设和科学利用情况
1.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成效显著
自2021年以来,沁水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50余万元,通过草种补播、围栏禁牧、施肥防治等修复、改良措施,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1万亩、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1.4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9.7万亩,有效提高了区域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亩均鲜草产量,改善了草群结构,使植物群落更加稳定,草原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明显提升,草原保护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草地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强
严格按照《草原法》《草原征占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草原保护法律法规和审批管理规定,扎实开展了草原征占地审批和年度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工作,通过林长制工作严格落实保护和发展草原责任制,依法保护、使用草原深入人心。通过每年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草原保护的政策法规,多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向社会公众科普草原知识,普及草原法律法规,加深草原生态保护认知,在全社会形成了依法保护草原、打击各种破坏草原违法犯罪活动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沁水作出了积极贡献。
3.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有序推进
2020年,沁水县依托山西沁水示范牧场丰富的草地资源,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政策支持,作为全国第一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单位,开启了沁水县草原公园建设新征程。委托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山西沁水示范牧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公园规划总面积1.35万亩,设立合理利用区和生态保育区两大功能区,建设估算总投资1.1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护修复工程、宣传展示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截止目前已完成入园旅游公路和配套道路绿化工程建设,实施了公园范围内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安装了景观轮牧围栏、建设了巡护步道、管护亭、科普宣传栏、草原监测系统等。草原生态旅游、草畜平衡一体化体验、草原科普等活动正在逐步展开,山西沁水示范牧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已初具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