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晋市自然资财务函〔2024〕3号),结合各乡镇报送的2024年森林抚育需求计划,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现下达龙港镇、中村镇、郑庄镇、土沃乡、张村乡、十里乡2024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抚育项目任务面积共计7000亩,下达补助资金共计136.5万元(每亩补助195元,上级下达每亩补助资金200元,其中每亩抽取5元用于集中编制抚育作业设计)。具体为:龙港镇2077.9亩,补助资金40.51905万元、中村镇1020.3亩,补助资金19.89585万元、郑庄镇344.6亩,补助资金6.7197万元、土沃乡192.3亩,补助资金3.74985万元、张村乡744.5亩,补助资金14.51775万元、十里乡2620.4亩,补助资金51.0978万元。
请各乡镇接文后严格按照《山西省森林抚育技术规程》、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森林抚育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晋林规范发〔2023〕5号)以及作业设计等要求,迅速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抚育道路规划设计及审批,采伐证办理、组织工程招投标,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等,确保12月中旬完成抚育任务。
该项目纳入年底全县林长制工作考核指标,请各乡镇切实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和资金管理规定,要成立包括村级林长在内的工作领导组,落实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管责任;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委托具有抚育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严禁违规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先标号、后采伐”的标采分离制度;杜绝超范围、超强度、超株数采伐林木,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产销分离和收支两条线”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有关规定,严禁施工单位“一条龙”承包、直接销售。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自查,经林业局和乡镇联合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同时做好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工程采购资料、伐前公示、采伐许可证、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伐前技术培训、人员责任分工、各阶段主要施工环节照片、抚育材出入库单和销售合同、监理资料、检查验收资料、资金支付凭证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等。
项目实施阶段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对弄虚作假的“假抚育”和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