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晋林保函〔2025〕213号)文件要求,沁水县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部门联审后,晋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共涉及17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其中,沁水县包含2处,分别为太行洪谷国家级森林公园(2067.38公顷)和沁水历山地方级地质公园(5334.70公顷),总面积7402.08公顷。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
本次沁水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主要涉及以下两项。
1.“天窗”回填:拟回填4个地块,总面积3.91公顷,均为永久基本农田占比超90%的区域。
2.自然保护地归并:拟将沁水历山地方级地质公园整体并入太行洪谷国家级森林公园,归并后总面积7405.99公顷。
注:沁水县本次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不涉及自然保护地优化管控分区及撤销事项。
三、进一步整合优化结果
晋城市于2025年7月17日组织召开了沁水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论证报告评审会。经论证,沁水县自然保护地由2处变化为1处,面积由7402.08公顷变为7405.99公顷,增加3.91公顷(均为永农占比超过90%的“天窗”),具体情况见下表。
沁水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对比一览表(单位:公顷)
序号 |
“原方案”自然保护地 |
回填 |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 | |||||||
保护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总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保护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总面积 | |
1 |
太行洪谷国家级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2067.38 |
4 |
3.91 |
太行洪谷国家级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7405.99 |
2 |
沁水历山地方级地质公园 |
地质公园 |
地方级 |
5334.70 |
0 |
0.00 | ||||
总计 |
2处 |
2类 |
7402.08 |
4 |
3.91 |
1处 |
1类 |
7405.99 |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沁水县人民政府反馈,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356-7022601
沁水县林业局
2025年7月25日